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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野战之壮莫过于浑河(第1页)

  而在沈阳城南的战场,是一支十七世纪最强大的铁骑与一支最倔强的步军的一场铁与血的碰撞。

  为何明末清初的战场,清人说,大清问鼎的无数次战役中,野战之壮无出黑山。

  大明说,野战之壮莫过于浑河。

  黑山血战和浑河血战,说的都是同一场战役的不同名称而已,然而无论是清人还是明人的冠名,都称之位血战。

  单就浑河北岸两军的兵力对比来说,算上沈阳城里的人马,金军已经达到了十一比一的压倒性优势。

  更有前赴后继的铁血八旗如群狼凶兽一般抵死的冲锋。

  然而在这样绝对疯狂的猛攻下,九千川军依旧岿然不动。

  努尔哈赤疯了一样挥舞着战刀,右翼四旗五万大军一次次撞阵。

  步甲被撞碎,那就骑兵直接上阵,骑兵的战马被明军的拒马枪刺透胸膛,连拒马枪都被战马急奔撞断。

  川军中,有人手里的长枪竟破甲后,全都刺入战马的身体,只留下一小段枪攥,可金军依旧刚猛狂扑。

  死了战马的,便下马再战,堕马的便爬向战场。

  断了手脚的,就用残缺的肢体抱住明军。

  他们拳打脚踢,牙齿咬......

  “投枪上!”

  中间石柱军最为稳固,下手也最为狠辣,一排排投枪的贯力,比之弓弩简直可称得上是反器械反坦克buqiang般的威力。

  有金兵连人带马被石柱军的投枪串成了糖葫芦。

  然而金军的攻势实在太凶猛了,坚韧如石柱军,外围车阵也出现了松动的迹象。

  “斩马刀,上!”

  战车之上忽地跃下一排排的健卒,不着盔甲不带头盔,红衣束发,那是大明的颜色。

  有秦邦翰亲自带队的数百斩马刀手,狰狞着脸孔越出战阵,便是要对那当世最强还以颜色。

  “白杆兵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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