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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进深山后,总裁弟弟跪求我回家
十八岁那年,我被拐卖到深山。
他们让我嫁给村里的醉汉,日日夜夜遭受折磨。
三十年后,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站在破败的土屋前,红着眼眶喊我“姐姐”。
我以为终于等来了救赎。
直到他颤抖着手,指向我身边瑟瑟发抖的小女儿:
“当年害你被拐的人,就是她的亲生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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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那年的夏天,带着肥皂泡和劣质花露水的气味,终结于一辆摇摇晃晃、车窗被封死的破旧面包车里。最后的记忆是县城汽车站旁小卖部门口那瓶没喝完的橘子汽水,甜得发腻,带着铁锈味。再睁开眼,是浓得化不开的黑暗,还有身上骨头散架般的疼。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然后,是李家坳,是这座后来囚禁了我整整三十年的、嵌在山褶皱里的村庄。
买我的,是李老四,一个比我爹年纪还大的男人,浑身的酒气是他永恒的标签。三千块,我就成了他的“屋里人”。头几年,抗争是免不了的。跑,被抓回来,毒打;再跑,被全村人举着火把、拿着棍棒围追堵截,像围猎一头瘸腿的鹿。最远的一次,我摸黑翻过了两座山梁,眼看就要踏上那条据说通往镇上的土路,脚下一滑,滚进了深沟。醒来时,人已回到了李老四的土炕上,腿断了,额角留下道疤。李老四就着花生米,呷